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西安邮区
中心局住宅办公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陕价房调发[2000]136号 2000年11月29日)
陕西创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安邮区中心局住宅、办公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申请悉。经对你公司所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的审核,根据《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安邮区中心局住宅、办公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各住宅区及办公区的综合管理服务费、物业维修养护费分别按照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见附件);汽车室外停放费,大型汽车每月每辆80元,小型汽车每月每辆50元。交通工具室内保管费,摩托车每月每辆15元,自行车每月每辆3元,人力三轮车每月每辆8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其它收费,以及收费管理涉及的有关问题,依照《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