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1项审批事项
1.中药材市场开办。
(二)取消核准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外事名称登记核准;
2.汽车经营(不含小轿车)资格认可。
十四、省技术监督局(取消项目19项)
(一)取消3项审批事项
1.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督员证;
2.产品按质论价、质量监督;
3.工农业产品企业标准。
(二)取消2项审核事项
1.国家优质产品;
2.省优产品评选。
(三)取消11项核准事项
1.乡镇企业技量达标证书;
2.工业企业标准化示范县验收;
3.工业企业标准化定级考核评审方法;
4.工业企业标准化考核规定;
5.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标准化定级考核办法;
6.沿海地区工业标准化示范县;
7.工业标准化示范县验收细则;
8.工业企业标准化等级;
9.工业企业标准化定级考核;
10.沿海地区标准化示范县验收细则;
11.空气调节器质量。
(四)取消3项备案事项
1.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归口网点组建;
2.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
3.食品标签认可。
十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消项目1项)
(一)取消1项审批事项
1.药品包装材料许可证。
十六、省物价局(取消项目13项)
(一)取消7项审批事项
1.硫铁矿石、硫酸价格审批;
2.化工产品供应价审批;
3.机电产品供应价审批;
4.金属材料供应价审批;
5.水泥供应价格审批;
6.自来水增容费;
7.省产小化肥出厂价审批。
(二)取消4项核准事项(4项)
1.驻外省“四代”业务代办服务费;
2.拍卖行业务收费标准;
3.等级宾馆客房收费;
4.涉外饭店客房收费。
(三)取消2项备案事项
1.广告服务收费;
2.餐饮业收费标准。
十七、省改革开放办(取消项目2项)
(一)取消2项审批事项
1.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立项;
2.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预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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