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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龙事达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
“龙事达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房字[2000]141号 2000年12月1日)


福州龙事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龙事达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省物委闽价(1999)房字443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市物委榕价房字(2000)4号文件精神,经考核,现对你公司管理的“龙事达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二级。
  1、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45元,住宅改作办公用房的每月每平方米0.90元。
  2、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80元,住宅改作办公用房的每月每平方米1.60元。
  3、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公共水电费,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带电梯用房的电梯使用电费分摊按闽价(1999)房字44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停车管理费:
  1、私家车库有停放汽车的每月每间20元。
  2、地下车库摩托车停放每月每辆30元,自行车停放每月每辆6元。
  3、公共车场汽车停放每月每辆60元。
  (三)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住宅(内部分隔墙)每单元300元,商业店面每平方米3元。如住户无装修或自行将垃圾运走的,应予退还垃圾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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