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乌鲁木齐正泰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正泰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乌市价房字[2000]第168号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乌鲁木齐正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正泰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我局对你公司综合楼物业管理费标准批复的试行期已满。经对你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审核,研究决定物业管理服务费仍按乌市价房字(1999)51号文件执行。同时,将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明确如下: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垃圾污物清运、环境绿化、门前三包、冰雪清运、消防、管线等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维修和养护,以及水、电、暖的正常供给(含二次供水、供暖、高低压配电)和污水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