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漯河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豫计收费[2000]484号 二000年十二月七日)
漯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请示》(漯价字[2000]165号)收悉。
漯河市自来水价格自1998年10月调整以来,由于电价上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及用水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制水成本增加,水价严重倒挂,使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难以维持。为扭转企业亏损局面,促进供水事业的良性发展,在供水成本审核和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调整漯河市自来水价格,具体批复如下:
一、生活用水由现行的0.65元/立方米调整为0.85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由现行0.85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机关团体用水由现行的1.00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商业用水由现行的1.8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特殊行业用水(包括美容美发、桑拿洗浴业、洗车业)核定为4.0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