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行明码标价示范工作
各地要在大力普及、规范明码标价的基础上,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要积极开展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即:明码标价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医院、一个示范市场、一个示范旅游景点、一个示范电信企业。引导经营者自觉按照《
价格法》及
《规定》的要求,建章立制,确保
《规定》落到实处。
四、分行业、有步骤地对行业明码标价进行规范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明码标价工作规划,要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要求,有检查。要发挥行业组织在普及、规范明码标价工作中的作用。要结合价格专项检查,按照“检查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要求,选择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明码标价的规范,力争在三年内使重点行业的明码标价工作水平上一个台阶。
五、加大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能,采取指导与检查、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抓好明码标价的普及和规范。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消灭“死角”,全面推进。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特别是对利用标价进行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要充分发挥职工价格监督组织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贯彻
《规定》的组织领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实施
《规定》作为贯彻《
价格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把明码标价列入目标考核管理,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在贯彻
《规定》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意研究解决方法,并及时向省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