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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豫计价管字[2000]50号 二000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计划内液化气价格的请示》(洛阳股份[2000]财字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今年以来,国际、国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国家计委连续6次调高成品油价格,致使液化气生产成本上升,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为适当解决计划内液化气价格偏低问题。根据国家计委计电[2000]40号规定精神,同意你公司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由2200元/吨调整为25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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