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豫计价管字[2000]50号 二000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计划内液化气价格的请示》(洛阳股份[2000]财字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今年以来,国际、国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国家计委连续6次调高成品油价格,致使液化气生产成本上升,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为适当解决计划内液化气价格偏低问题。根据国家计委计电[2000]40号规定精神,同意你公司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由2200元/吨调整为250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