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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黄龙咳喘冲剂”等六种中成药品列入省级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黄龙咳喘冲剂”
等六种中成药品列入省级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
(陕价农调发[2000]137号 2000年12月1日)
西安麦迪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你司生产的黄龙咳喘冲剂、通脉冲剂、哨咳平喘口服液、胃复宁胶囊、麦迪壮元片、益肝乐冲剂等六种药品列入省级中成药价格管理目录,价格管理形式为国家定价。此六种药品仍执行陕价便函[1999]37号文件所批复的价格,以后价格调整均需报省物价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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