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福州市部分文物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榕价公字[2000]104号 2000年12月21日)
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文物景点门票价格的报告”(榕文物字(2000)044号)悉。根据省物委印发的《福建省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调整福州市部分文物景点门票收费,具体情况如下:
市博物馆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8元;林则徐纪念馆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5元;辛亥馆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3元。邓拓馆、琉球馆、华林寺门票暂不调价。
对离退休人员、教师、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的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门票价格调整后,应在售票点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