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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乾陵旅游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乾陵旅游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价费调发[2000]143号 2000年12月12日)


乾陵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提高乾陵旅游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乾旅发[2000]第011号)收悉。要根据我省停车场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虑到你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你公司所属乾陵旅游区大陵陵上、陵下及永泰公证墓门前三个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6座以下车辆5元/车次、17座以上车辆10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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