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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型煤出厂价格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物价局
关于重新核定型煤出厂价格的批复
(新计价工[2000]1524号 二000年十二月十五日)


煤炭部乌鲁木齐设计研究院:
  你院《关于乌鲁木齐欣型煤厂型煤定价的请示》收悉。鉴于自治区物价局(新价工交字(1998)71号)核定的型煤出厂价格试行期已满,通过对试行期价格执行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的调查,经研究现对你院所属乌鲁木齐欣型煤厂型煤出厂价格重新核定为每吨140元,按型煤烘干后每块重(830±20克)折算,每块型煤出厂价格核定为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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