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
十二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渝价[2000]80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中油股份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变化情况,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降低汽、柴油出厂价格和零售中准价格。现将《国家计委
关于十二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8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成品油零售中准价格通知如下:
一、汽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每吨降低20元。具体零售中准价为:一价区由每吨3885元调整为3865元;二价区由每吨3985元调整为3965元。
二、柴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每吨降低300元。具体零售中准价为:一价区由每吨3950元调整为3650元;二价区由每吨4050元调整为3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