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特需门诊专家优诊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广西医科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特需门诊专家优诊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桂价费字[2000]467号 二000年十二月十五日)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特需门诊优诊服务费收费的请示》(附院报字发文[2000]48号)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的同时,健康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为适应我区社会发展的需要,你院根据不同层次的人群对医疗的不同需求,在继续做好普通门诊工作的同时,在专家楼开设特需门诊。特需门诊将提供更为舒适的就诊环境,为病人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等一系列环节提供一条龙服务。鉴于你院开设特需门诊在我区是首家,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特急计价格[2000]962号)有关“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供患者自愿选择的特需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以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的精神,借鉴外省的做法和经验,经研究,同意你院在病患者自愿选择特需门诊就医的情况下,收取特需门诊优诊服务费。特需门诊优诊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全科门诊每人每次200元;院内科际专家会诊每人每次5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