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广西贸易经济学校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桂价费字[2000]462号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日)
广西贸易经济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我校招待所收费标准的请示》(桂贸经校[2000]66号)悉。鉴于你校招待所住宿费已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桂财预外字[2000]26号同意立项。经研究,现就你校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广西贸易经济学校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二、招待所住宿费属事业性收费。请收费单位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自治区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广西贸易经济学校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房间类型 收费标准 房内配备设施、条件
(元/床/天)
单人间 50 卧具、席梦思床、卫生间、洗漱间、空调、 电视、热水器、沙发、地毯,有专人管理
双人间 30 同上
普通双人间 15 卧具、普通床、卫生间、洗漱间、沙发、 风扇、有专人管理
三人套间 25 卧具、席梦思床、空调、电视、热水器、沙 发、地毯,卫生间、洗漱间,有专人管理
普通四人间 15 卧具、普通床、办公桌、风扇、热水器、卫 生间、洗漱间,有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