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西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给予桂林铁合金总厂生产用电电价优惠的通知
广西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给予桂林铁合金总厂生产用电电价优惠的通知
(桂价格字[2000]476号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桂林铁合金总厂铁合金年生产能力达5.5万吨。根据桂林市经贸委、市物价局的申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桂林铁合金总厂铁合金生产用电执行第一价区销售电价,从2000年8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在文到之前已多交电费抵扣当月电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