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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云南大学华美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云南省计委关于云南大学华美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云计收费[2000]1262号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云南大学:
  你校《关于“云南大学华美学院”收费问题的请示》(校学字[2000]第17号)收悉。鉴于省教委已批准你校与云南滇池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云南大学华美学院”,属于你校的二级学院、公有民办性质,以培养本科层次的学生为主,面向全省招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0]137号)精神,现将云南大学华美学院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的设置和生源等情况适当下浮。学院最终执行的各专业收费标准应报省计委备案。
  二、住宿费:待学生公寓竣工后,再报我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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