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
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的通知
(津价市[2000]684号)
各区、县物价局:
临近元旦、春节,市场渐趋活跃,为了保持两节期间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安定人民生活,现就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两节期间价格监督的重点是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粮、油、肉、蛋、菜等农副食品以及其它节日商品和群众关心的服务行业价格。价格监测部门要随时搜集、掌握和反映市场主要商品的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对易引发价格波动的问题及已出现的苗头要及时报告,以便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二、加强主要商品价格分析预测工作。要密切关注生猪、猪肉、鸡蛋、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供求情况,及时准确地汇总监测数据,分析产供销的变化,预测价格趋势。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市场供应。
三、进一步抓好集贸市场物价管理工作。要落实市场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加强集贸市场物价管理。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