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
第二医院开展数码电话胎心监护等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0]871号)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为了及时发现胎儿在宫内的不良反映及增加产妇顺产分娩的成功率,你院购置了数码电话胎心监护系统和气囊助产仪,开展了对孕妇胎心的远程监护、用气囊仪助产,根据你院实际,同时参考外地收费水平,经研究,对你院新开展的这两个项目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对孕妇的远程监护:
1、孕妇在家里接受监护:
从孕28周始至足月分娩 一次性收费标准为500元;
从孕34周始至足月分娩 一次性收费标准为300元。
2、孕妇在社区医疗点接受监护:
(1)社区医疗点租用终端,每月租用及管理费收取标准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