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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开展数码电话胎心监护等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
第二医院开展数码电话胎心监护等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0]871号)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为了及时发现胎儿在宫内的不良反映及增加产妇顺产分娩的成功率,你院购置了数码电话胎心监护系统和气囊助产仪,开展了对孕妇胎心的远程监护、用气囊仪助产,根据你院实际,同时参考外地收费水平,经研究,对你院新开展的这两个项目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对孕妇的远程监护:
  1、孕妇在家里接受监护:
  从孕28周始至足月分娩  一次性收费标准为500元;
  从孕34周始至足月分娩  一次性收费标准为300元。
  2、孕妇在社区医疗点接受监护:
  (1)社区医疗点租用终端,每月租用及管理费收取标准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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