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在各级财政中要建立科研人才基金,鼓励归国留学生、博士生等科技人员来我市创办科研机构或开展研究开发工作。对他们所开展的科学试验、技术开发等,以与课题挂钩的形式,一次性给予科研活动经费10万元。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要按市政府重奖科技人员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各级各类企业要设立科技培训专项资金,以各种方式培养、培训科技人员,培训费可列入成本核算。要积极与市外高校和科研机构联系,高薪聘用专业技术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住,但求常来,努力拓宽引进人才的渠道。
六、着眼于提高市民素质、美化城市形象,创造适应经济大发展的人文环境
20.结合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各种文明创建活动。要围绕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提高广大市民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及科学文化和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市民牢固树立名城意识,增强建设大同、美化大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美化大同、维护城市形象的活动。要把继承优秀历史文化与发展特色结合起来,进一步繁荣古城文化,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城市品位。要十分注重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要采取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办法,加大对文化设施的投资力度,努力改变我市文化场所狭小、设施陈旧、人才缺乏的现状,积极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融科学技术、经贸流通、历史文化、环境保护于一身的开放式现代化文化设施,广泛开展高层次的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1.大力抓好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进一步搞好城市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作。各级各部门以及各驻同单位都要建立责任区,明确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城市形象的具体责任和义务。要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的检查监督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人翁作用,动员更多的市民积极参加和监督文明城市在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舆论宣传媒体要敢于曝光,勇于批评,同时要广泛宣传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市民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
22.进一步搞好城市整体规划和城市经营工作。以开发区为依托,加快御河以东的新区建设,重点发展无污染工业和行政、文化、教育事业;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来和民间资金,加速旧城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形成城区商贸中心;结合调整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企业,把城区西部建设成为新型加工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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