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
姜家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1]71号)
重庆市巴南区物价局、巴南区财政局:
你区“关于核定重庆市姜家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巴物价发[2000]187号)收悉。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区姜家中学采取贷款和自筹资金的形式,投资235万元,新修建了一栋学生公寓,该公寓建筑面积3746平方米,其中98间用于公寓式住宿,其余20间用于普通住宿。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98间用于公寓式住宿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必备条件
每套房间使用面积3.51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电话、电扇两把、日光灯两盏、晾衣绳,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桌凳、放物柜、蚊帐绳、挂物钩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4人间安装了供热水系统,每天免费为学生供热水一次洗澡,每次一个半小时。学生公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4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360元。
2、8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50元。
三、学生公寓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