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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十条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十条规定
(辽政发[2001]17号 2001年1月4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省政府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工作、办实事、出实效。为此,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汇报工作,简明扼要。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向省政府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一般不超过6千字;汇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会议讨论发言的时间每人一般不超过5分钟。各单位一把手要熟悉情况,亲自作汇报。
  二、讲话提纲,自己准备。省政府组成人员在各种专题会议、专业会议上的讲话,要自己准备讲话提纲,不要秘书代劳。起草重要公文,领导者要出思路、出观点,并亲自主持修改、把关。
  三、上级指示,快速落实。对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我省工作的批示和中央、国家各部委的工作要求,要在收到文件后一周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一周之内办结不了的,要及时说明情况。
  四、对上行文,严格把关。以省政府名义上报国家各部委的文件,分管副省长必须严格把关,亲自修改,以保证文件的高质量,上报国务院的文件由省长亲自把关。
  五、依法行政,精简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文处理程序和职责分工审批公文。不搞文件“倒流”,减少不必要的发文,以实现简政的目标。
  六、信访案件,亲自查办。省政府组成人员要亲自阅读、批示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并对办理情况跟踪检查,督办到底。对上级机关要求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案件要亲自督办,在7天内反馈办理结果。
  七、压缩会议,讲来实效。减少庆典性的会议和活动,合并内容相近的会议。提倡专题研究、现场办公,即时、就地解决实际问题。非庆典性的会议一般不设主席台。开会时一般不介绍到会的省内领导。会议的主持语和结束语一般不超过1分钟。
  八、调查研究,轻车简从。省政府领导成员在省内考察工作,要轻车简从。各市负责同志不要迎送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省政府领导成员一般不出席下级机关和单位安排的剪彩、庆典、颁奖、首发首映式等礼仪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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