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太原城市垃圾
焚烧发电工程上网电价的承诺函
(晋价管字[2001]第11号 2001年1月10日)
太原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呈报太原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筹建处<关于请求出具并网电价优惠承诺函的报告>的请示》(并价工字(2000)129号)收悉。太原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筹建处拟在东山新沟建设一座年处理垃圾47.76万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使垃圾处理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这对提高和改善太原市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对该项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已以晋计城环(2000)1057号文向国家计委上报了项目建议书。为使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上网电价按满足发电成本、税金、还贷和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并按电价分管权限报国家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