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消费
税税政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吉国税函[2001]2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各地在执行增值税、消费税政策过程中提出的税政业务问题,经全省流转税税政业务会议讨论,现将《增值税消费税税政业务问题解答》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
增值税消费税税政业务问题解答
一、铁道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既向内部供水、供电,又向相关外部单位、居民供水、供电,内外部收取的水、电费价格不相同,对这类情况应如何征收增值税?
答:对铁道公司以外的供水、供电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二、既有征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的企业,在计算免税货物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公式中,“当期全部进项税额”是否可理解为“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转出”?
答: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仅指当期发生的符合抵扣范围的进项税额。
三、福利企业计算残疾人员比例时,对临时用工是否全部计入当期生产人员总数参加计算比例?
答:对一次性临时用工可不参加计算比例,凡按月支付工资的临时用工,应计入生产人员总数参加计算比例。
四、对降价处理的种子是否按照种子免税规定免征增值税?
答:对降价处理的种子仍按种子免税规定,免征增值税。
五、企业对外承揽烘干业务收取的烘干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企业对外承揽烘干业务收取的烘干费无论以何种名义,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六、对企业取得的货运包裹票、行李票所列的运费能否计提进项税额?
答:包裹票,行李票不属货票的范围,其所列的运费不得计提进项税额。
七、林业局将山头包给个人打松籽,承包人上交承包费,并将松籽打下后销售,对其销售的松籽应如何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