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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田阳县城市供水价格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田阳县城市供水价格的复函
(桂价格字[2001]22号 二00一年元月十五日)


百色地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田阳县城城市供水价格的请示》(百地价报[2000]14号)悉。鉴于田阳县自来水厂为了解决县城供水水源及水质问题,贷款1500万元从21公里外的那音水库引水到县城,致使企业供水成本上升,经营出现亏损。为补偿供水企业合理的成本支出,保证供水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田阳县自来水价格,即: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由现行1.00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由现行1.33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从2001年2月份水表抄见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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