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杭州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01-2005年)》的通知
(市委[2001]3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01-200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杭州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01-2005年)
城市社区建设,是社区服务的拓展,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对于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建立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改进和加强城市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深化社区改革,加强社区建设,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精神,按照市委八届五次全会要求,特制定《杭州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01——2005年)》。
一、指导思想
1、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的原则,围绕杭州“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积极推进党领导下的社区依法自治,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标,以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和健全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为重点,促进社区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动员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共同建设具有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和安全感、亲切感、舒适感、文明感的现代化新型社区。
二、发展原则
2、社区建设的主要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把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