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天湖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天湖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桂价格字[2001]27号 二00一年元月十七日)


天湖水电站:
  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8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0]150号文件精神,经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将天湖水电站含税上网电价由320元/兆瓦时(含还贷专项附加费)调整为280.95元/兆瓦时,从2000年8月份上网电量开始执行。自治区电网的销售电价继续执行桂政函[2000]150号文件规定不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