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2001年广州春交会
期间广州地区饭店(宾馆)客房价格问题的通知
(粤价[2001]18号 二00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物价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饭店(宾馆)客房价格行为,更好地做好广交会接待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1年春交会期间,广州地区各类饭店(宾馆)仍实行政府指导价,标准双人房基准价为:五星级饭店(宾馆)1300元/天、四星级饭店(宾馆)1000元/天,三星级饭店(宾馆)540元/天,二星级饭店(宾馆)300元/天。各饭店(宾馆)标准双人房价格可按此基准价上浮不超过60%;其它各类房价按标准双人房基准价上浮幅度及有关规定,仍执行我局粤价[1997]18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