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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渝北区龙湖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渝北区龙湖花园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1]85号)


重庆中建科龙湖花园物业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湖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龙湖花园是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列为2000年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的小康型城乡住宅示范小区和重庆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批准的涉外建设项目,除具备普通住宅小区一级应具备的条件外,在绿化环境方面,绿地覆盖率达50%以上,人均绿地15平方米。小区内有小桥流水、青石小径、中心草坪、叠泉、喷泉、雕塑等景观,环境优美,被渝北区命名为“园林式住宅小区”,成为重庆市著名婚纱影楼“金夫人”、“巴黎金典”的外景拍摄基地;在配套设施方面,有幼儿园、中、小学、会所、老年活动中心、湖滨水上舞台、城市广场和儿童游乐场,并设有健身房、乒乓球室、台球室、多功能厅、阅览室、西餐厅、露天茶座、美容厅等功能齐全;在安防方面,周界安装有红外线监控摄像系统、大门安装有先进的电脑车管门禁系统、单元安装有电子对讲防盗系统以及电子巡跟系统,实行严密的六级保安系统管理,物业公司承诺:若发生意外,根据司法机关的裁定,承担相关责任;通讯方面,智能化综合布线到户;管理方面,有物业管理用房3000多平方米,设有客户服务大堂、会客厅(室)、培训中心、综合办公区、档案资料管理区,公司内部组织机构齐全,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完善,经国家建设部“全国城市优秀管理住宅小区”专家评审组评审,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标准。二000年获全国“城市优秀住宅小区”的称号,并连续两年荣获重庆市“十佳住宅小区”榜首。根据龙湖花园具备的硬件条件和物管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龙湖花园物业管理基本符合高尚住宅小区的要求,按照渝价[1999]398号文件关于“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住宅物管公共服务费:
  住宅:多层1.05元/平方米·月;高层(电梯房)1.40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连排式别墅1.40元/平方米·月。
  住宅改为经营、办公用房的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和200%收取。
  (二)上述住宅物管公共服务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实行定价,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委员成立后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协调议定。
  (三)室内停车库收费:根据龙湖花园室内停车库的设备设施条件基本符合室内停车一级收费标准,其室内停车可按以下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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