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中房集团西宁房地产物业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等级的复函
(青计价格[2001]77号 二00一年二月十二日)
中房集团西宁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广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泰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西宁元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房集团西宁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的申请收悉。根据省计委、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青计价格(2000)633号)的规定,我委会同省建设厅,对具备二级物业管理资质的中房集团西宁房地产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广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泰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西宁元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进行了评定,并邀请了业主委员会成员或业主(住户)代表等进行了现场测评。现依据评定结果,对上述5家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房集团西宁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泰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西宁元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二级资质甲级物业管理收费等级,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0.3元/月、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