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决定》,把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发放关,坚持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
四、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为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驾护航
1、今年将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按照国家计委的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专项检查,整治住房、小轿车、教育和投资方面的乱收费,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2、继续开展对粮食和烤烟收购价格及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积极宣传贯彻《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重庆市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实施细则》,在我市深入开展推行新的明码标价制度。搞好“五个一示范”活动,有目标、分行业、按步骤地进行明码标价行业规范。巩固城镇明码标价成果,加强个体工商户及农村市场的明码标价管理。
4、深入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继续做好社会监督。
5、加快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价格执法程序,提高检查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市物价检查所今年将开展第一批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达标单位命名活动和第二届价格案件考核评比工作,并将配合《
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实施,举办一期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培训班。
(六)加快价格举报中心的建设,建立和健全我市价格举报工作机构和网络,充实价格举报工作人员,完善价格举报制度,严格执行《
国家计委关于价格举报工作的规定》,加大查处价格举报案件的力度,树立物价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继续转变工作职能,拓展价格服务领域,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物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1、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价政策法规定期公布制度,充分发挥《物价公报》、《医药价格信息》的服务指导作用,提高刊物质量,扩大发行范围。
2、加强重庆价格信息网络建设。今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和我市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1万余个规格品种的药品价格的录入和上网查询工作;12月底前完成国家和我市管理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录入和上网查询工作。继续积极发展网员单位,为网员单位价格行情、产品信息上网宣传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