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价[2001]8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现将《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二月九日
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要点
2001年是新世纪的开端,是我国第十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一千秋伟业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物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遵照中央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计委的安排,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价格和收费体制改革,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迎接入世挑战,做好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准备工作。加快价格法制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需求增长和结构调整,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综合环境。
2001年物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继续促进需求增长,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1、2001年我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的预期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增幅控制在2%左右。
2、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继续促进需求增长。
(1)在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今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县的全县同价工作,为城乡同价打好基础。加强对地方电网销售电价的管理,取消不合理的附加,腾出空间,消化农网改造还本付息资金,以减轻农民电价负担,促进农村电力和家用电器消费。
(2)加大规范路桥收费的力度,建立健全收费公路成本约束机制,开展对收费路桥的收支季报、收费状况年度审验工作和路况、服务质量检查,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和汽车消费的发展,改善投资环境。
(3)继续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今年将对市政府第71次常委会讨论通过的3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核定其收费标准。要降低部分过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工本费。对工商部门收取的工商集市贸易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要实行量化征收。
(4)按照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费改税工作,理顺费税关系。属于公益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改为公益服务价格,区分财政补偿与市场补偿的责任。不体现政府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转为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价费分离。
(5)加强旅游景点收费管理,促进旅游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