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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七、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和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积极疏导,重在基层,健全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三级社会矛盾调解网络,建立社区人民调解庭,全面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情报信息网络,深化公安勤务运作机制的改革,进一步构筑和完善以“110”报警中心为中枢、装备精良的专业化处警力量为骨干、全天候的社会治安快速反应动态控制系统。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促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加强基层“创安”活动。依法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全面建设上海“金盾工程”,充分开发各种信息资源,提高治安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综合能力。

第八章 若干政策性意见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政府的综合调控,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导向,确保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关于扩大内需
  坚持扩大投资需求与扩大消费需求相结合、扩大市内需求与拓展市外需求相结合、推动消费升级与完善社会保障相结合,从营造政策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两个方面着手,通过政策聚焦,着力解决投资资金渠道狭窄、消费政策限制、社会事业体制机制约束等矛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促进民间投资增长,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拓展利用外资领域,开辟新的投融资渠道:取消限制居民消费的各种不合理规定,扩大住房、汽车、公用事业消费和假日消费等,完善个人消费金融服务;依托市场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鼓励教育投入和扩大教育消费,引导卫生保健消费和健康投资,发展老人服务和保健消费。同时,在源头上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完善社会保障,提高消费能力;在广度上拓展国内市场,加快建设现代物流服务网络,提升上海城市集散和辐射功能。
  二、关于发展开放型经济
  积极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把握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准则,在保护期内积极做好各项应对措施的准备。调整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增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统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调整利用外资的策略,引入跨国购并形式,鼓励“三资”企业增资扩股。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强金融和贸易服务功能,努力扩大服务贸易和服务消费。建立完备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快培养紧缺人才,重点培养一批国际金融、贸易、法律、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人才。
  加快“走出去”步伐。抓紧清理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和完善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到海外投资的政策。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形成一批海外投资的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网络型海外营销体系;坚持货物出口和生产要素出口并举,重点发展境外带料加工和工程承包项目,带动成套设备、零部件和劳务的出口;坚持投资发展中国家和投资发达国家并举,巩固东南亚、南部非洲市场,重点开发南美、南亚、日本市场,到发达国家建立研发机构;坚持国有企业“走出去”和其它各类企业“走出去”并举,形成“走出去”主体的多元化,培育和形成上海的跨国公司群体;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并举,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政府规划导向、中介机构服务支持行业协会自律协调、企业独立决策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关于产业结构调整
  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加快发展以金融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和以信息业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同时,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传统工业改造升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推进郊区农业由传统城郊型农业向现代都市型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数量型向集约型、质量型转变,农业结构由单一、初级的产品生产型向种养加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复合型转变。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整体提升上海产业的技术能级。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支持、中介咨询、营销策划和金融信贷等政策与服务体系;坚持技术进步和增加就业相结合,按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就业率和低能耗、无污染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推动都市型工业的发展。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结构优化结合起来,通过规划引导、政策聚焦和配套建设,推动工业向“1+3+9”工业园区集中,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式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强化上海网络化制造中心、研发中心和信息中心的功能,逐步把配套生产基地向长江三角洲乃至国内其他地区转移。
  四、关于信息化发展
  坚持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信息产业的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结合起来,培育壮大信息产业;坚持把信息化发展与改造传统产业结合起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把推进信息化与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结合起来,使广大市民切身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各种便利;坚持把加强政府引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各种经济杠杆,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信息产业投资体制。通过加快改革,建立和完善与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电视、电信、计算机“三网融合”;通过降低通信费用,大力扩大信息消费;通过推进网上政务、电子商务、重点产业信息化改造、智能社区创建和信息港安全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
  五、关于推进城镇化建设
  借鉴国内外不同城市和地区建筑风格,因地制宜地塑造城镇特色风貌。完善城镇用地制度,实行多途径的耕地占补平衡办法,率先试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积极培育城镇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鼓励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推进工业化。鼓励人口向郊区城镇集中,对本市农民实行向城镇集中的导入政策,对外省市人员实行“投资性移民”或“智力性移民”的准入政策,对中心城人口实行向城镇疏解的引入政策。实行有利于吸引人口进入城镇的就业政策,建立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险之间的转换渠道。按照配置水平适度超前,生态环境质量优于中心城区的原则,加强郊区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建设。完善城镇发展管理体系和市场化开发运作机制,有序推进城镇的协调发展。
  六、关于人口综合调控
  在继续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同时,结合上海实际,加强人口综合调控。新增常住人口要控量节流,坚持质量标准,重点转向引进高素质的青年人才;人才集聚和流动要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实现人才流动由刚性向柔性的转变;老龄人口工作要在提倡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养老福利设施,改善养老环境,降低养老成本,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人口布局要疏导结合,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引导农村人口向新城和中心镇集中;人口管理要统一协调、形成合力,管理重心、要从户籍管理为主转向户籍与居住地常住人口管理相结合,并逐步过渡到常住人口的居住证管理制度。
  七、关于社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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