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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科瑞R康头孢哌酮钠价格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科瑞R康头孢哌酮钠价格的批复
(桂价格字[2001]56号 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
灵川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科瑞R康头孢哌酮钠价格的请示》悉。鉴于桂林大华药业有限公司已获得《药品GMD证书》,经研究,同意该公司生产的科瑞R康注射用头孢哌酮钠,按照《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氨苄青霉素等部分中管国产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价格[2000]1787号)规定的水平执行,具体零售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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