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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在投标截止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三)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九、举行招标答疑会
  (一)招标答疑会在招标管理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后按规定的日期组织举行,投标人或其所派代表出席。举行招标答疑旨在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图纸和设计意图进行交底、解释,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二)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如果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招标答疑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答疑会记录,包括答疑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将答疑会上所提问题及解答意见及时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答疑会结束后,投标人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根据施工现场所了解的情况,编制投标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明确的依据和规定的条件计算,力求做到报价准确;
  3、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出版、装货密封和标志,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承诺书附录;
  3、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4、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5、施工方案;
  6、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
  投标文件接收后应及时送招标办封存。在开标前,应妥善保管好投标文件等投标资料。由招标人管理投标文件需经招标办签章或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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