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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物价局
关于我市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
(通联字[2001]2号)


天津市电信公司、中国联通天津市分公司、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网通天津分公司、吉通天津分公司:
  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信部联清(2000)1255号)的通知,本着兼顾国家利益、通信企业经营现状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的原则,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部分电信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改革计费单元,调整固定本地电话资费
  (一)固定电话的本地网营业区范围扩大到行政县,我市营业区将从138个撤并为9个。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同一行政区、县内通话执行本地营业区内资费标准。固定电话本地营业区内通话费计费单元从现行3分钟一次计费改为首次3分钟,以后每一分钟计费一次,资费标准每3分钟0.20元调整为首次3分钟0.22元,以后每分钟0.11元。
  (三)调整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
  1.办公电话:由现行市内六区及新四区每月33元、塘沽区21元、汉沽区15元、大港区18元、武清区和四县12元统一调整为每月35元。
  2.住宅电话:市内六区、新四区和塘沽区分别由现行每月21.6元和13.6元调整为25元;汉沽区、大港区、武清区和四县分别由现行9.6元、11.6元和7.6元统一调整为每月18元。
  3.用户中继线:市内用户中继线不再划分级次及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中继线,基本月租费统一调整为每月100元。
  二、改革计费单元,降低长途电话资费
  长途电话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钟。资费标准为:国内长途电话每6秒钟0.07元,国际电话每6秒钟0.80元,港澳台电话每6秒钟0.20元。
  三、降低因特网业务资费
  用于因特网业务的数字中继线月租费由4500元调整为2000元,拨号上网通信费由每3分钟0.10元调整为每分钟0.02元。
  四、取消电信业务附加费
  现行所有附加在电信业务基本资费上的附加费一律取消。
  五、降低出租电路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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