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煤气化工程
义马气化厂自备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豫计价管函[2001]38号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省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河南省煤气化工程义马气化厂自备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豫煤煤气字[2001]第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省煤气化工程义马气化厂自备热电站(2*12MW)担负着为气化厂提供电力和蒸汽的任务。由于气化厂投产初期市场需求不足,煤制气生产达不到设计负荷,造成自备热电站所发的电量气化厂不能全部消化,需上网销售。目前,该电站已经并网发电。为支持省煤气化工程的顺利进行,核定其自备热电站上网电价为0.261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