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外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甘
从事经营活动收取咨询服务费的批复
(甘价房地[2001]29号 2001年2月20日)
省建设厅:
你厅甘建设[2000]282号文悉。我局研究制定的《关于外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从事经营活动收取服务费的批复》(甘价房地[1998]280号)已试行期满。为进一步搞好外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从事经营活动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试行情况和你厅意见,经研究,同意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接受委托对外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提供服务、咨询、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基础技术资料、地方性规范和标准等过程中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