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功德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陕价管调发[2001]9号 2001年2月20日)
陕西功德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功德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申请悉。根据《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对你公司所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的审核,现对功德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中准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每月每户10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80元;物业管理维修养护费中准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20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上述收费按中准收费标准执行,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可在10%的浮动幅度内,视管理服务水平及成本费用变化情况,由你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汽车室外停放费,大型汽车每月每辆80元,小型汽车每月每辆50元;交通工具室内保管费,摩托车每月每辆15元,自行车每月每辆3元,人力三轮车每月每辆8元。
三、物业管理方面的其它收费,以及收费管理涉及的有关问题,依照《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