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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岗位职务考试费标准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发布日期:2011年2月18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1日)废止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筑企业施工
管理人员岗位职务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费[2001]55号 2001年2月27日)


省建设厅: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考试费项目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0)25号文批准设立。经研究,现就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考试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核定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考试费标准每门20元(不含考查课程),证书费不另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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