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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物价局关于2001年度漓江游览票价的通知

广西桂林市物价局关于2001年度漓江游览票价的通知
(市价字[2001]014号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各国际、国内旅行社及漓江游览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及自治区物价局的文件批复,为进一步缩小漓江各类游船游览票价价差,经研究,决定对漓江普通空调船、豪华空调和超豪华空调船游览票价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桂林市漓江各类游览票价详见附表。
  2、普通空调船和超豪华空调船分别免费向游客提供中式经济餐和中式自助餐,豪华空调船浏览票价中不含餐费,可另向游客收取中餐标准餐费35元/人。
  3、儿童票价的规定:1.1米-1.4米(含)的儿童可按相应季节票价总额的50%享受优惠票价,1.4米以上儿童,按全票价格购票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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