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新城大院出入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新城大院出入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费调发[2001]12号 2001年3月5日)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新城大院出入证件收费的报告》(陕政管字[2001]6号)收悉。根据国家证照管理有关规定和陕政办发[1995]97号文件以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新城大院出入证件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城机关临时人员出入证每证收费5元。
  二、出入新城大院车辆通行证,行政单位每证收费15元;其它单位每证收费3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