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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新城大院出入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新城大院出入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费调发[2001]12号 2001年3月5日)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新城大院出入证件收费的报告》(陕政管字[2001]6号)收悉。根据国家证照管理有关规定和陕政办发[1995]97号文件以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新城大院出入证件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新城机关临时人员出入证每证收费5元。
二、
出入新城大院车辆通行证,行政单位每证收费15元;其它单位每证收费30元。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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