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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

  (三)抓规范。就是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
  一是抓好各类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
  第一,抓好各级政府决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完善社会各界监督渠道。今后各级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处理的重大事项、出台的政策规章等,都要确定公开的形式和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二,抓好各级政府部门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办法。对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土地资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等,事先要公开资源信息的内容,事中要公开分配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事后要公开最终结果,实现全过程的公开运作。
  第三,抓好省政府各部门承诺践诺公示的规范运作,发挥示范作用。今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46个部门(含3个办事机构和3个部门管理机构)要全部完成承诺践诺公示,公布受理部门和举报电话。同时,要充分利用省政府公众网站的公开渠道,把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内容全部上网,方便国内外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是抓好行政执法程序公开的规范运作。重点抓好行政收费罚没、行政审批、行政仲裁、行政管理等行政执法程序公开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与权力运用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实现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范运作。
  (四)抓完善。就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和派驻乡镇的站所必须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同时还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有效载体及时公布应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已经建立政务公开公示载体的部门、派驻站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没有建立政务公开公示载体的部门、派驻站所,要尽快完成设立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办公部门牵头主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级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不仅要抓好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也要抓好下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全省上下要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省里设立5个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直接对省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负责,业务上接受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其办公地点和主要职责是:1.省直组。设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由王云岫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2.市县组。设在省政府法制办,由李培德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市、县(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3.乡镇组。设在省农委,由杨绍明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4.责任追究组。设在省监察厅,由董富田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的起草、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政府违反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工作。5.考核组。设在省人事厅,由崔运宏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政务公开考核方案的起草、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政府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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