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施类型及建设标准。根据近10年来省内外保护地生产发展的基本经验,从目前我国我省市场消费水平和农业生产投入能力的实际出发,实施“百万亩计划”应本着经济、实用、科学的原则,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土洋结合,以土为主的道路。要重点发展土木、土钢结构的日光温室和木、钢结构的大、中拱棚两种设施类型。普通生产用温室,每栋(360平方米)建设投资一般在8000元左右为宜,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建设一些高标准温室,但重点应在提高保温增温、水肥调控等措施手段方面多些投入。要注意纠正片面追求形式上的所谓高标准的错误倾向。
(三)产品定位及技术措施。为适应市场消费水平迅速提高、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要求,在实施“百万亩计划”过程中,首先,要树立质量增效意识,大力倡导发展低农残、无污染生产,坚持走无公害、有机化的绿色发展道路。今后,凡是保护地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都要达到绿色食品要求。其次,要树立技术核心意识,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与技术培训,以技术保质量、保效益。积极引进并推广各种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加快品种及技术的更新换代,努力实现技术科学化、手段先进化、品种优良化。
(四)发展规划及生产布局。根据我省的地理气候特点、保护地生产发展基础以及各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实施“百万亩计划”要以中、西部平原地区为主,东部山区半山区为辅,重点在多种经营项目少、农民增收门路窄、粮食生产比重大的地区进行。为有利于产品销售,保证生产与市场及各种服务组织的有效对接,要注意引导走小规模、大群体、区域化、特色型的路子,在交通方便、生产条件适宜的地区及地块,进行大规模连片发展,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的保护地生产基地。中、西部地区应重点靠近长平、长哈、长白、长吉、长营等几条 主要交通干线,发展建设具有影响全省、辐射周边能力的国家级北方保护地生产基地。东部地区要重点围绕大、中、小城镇建设保护地生产群。要避免在城镇规划区内发展保护地生产,以免增加城镇建设拆迁成本。
(五)实施方式及步骤。“百万亩计划”的实施由省农委会同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牧业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协调,市州、县(市、区)、乡(镇)农业及有关部门负责协助政府抓好落实工作。按照100万亩的总体规模,在目前的基础上,到2005年,全省要再发展保护地生产70万亩,平均每年发展14万亩。根据这一总体目标,实施“百万亩计划”应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铺开的原则进行。省里从2001年起将分别在有关重点地区抓省级示范基地,各有关市、县也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试点,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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