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在“十五”期间实施“百万亩保护地发展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1]15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农委《关于在“十五”期间实施“百万亩保护地发展计划”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在“十五”期间实施“百万亩保护地发展计划”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开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途径,构筑后发优势,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大规模地发展棚室类生产的指示,在充分考虑到我省的地理气候条件,认真分析有关农产品市场情况,全面总结近年来省内外保护地生产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现提出我省关于在“十五”期间实施“百万亩保护地发展计划”的意见。
一、实施“百万亩计划”的意义
“百万亩保护地生产发展计划”(以下简称“百万亩计划”),即在“十五”期间,全省实现发展保护地生产总规模100万亩,带动农户100万户,实现年创产值80亿元。保护地生产就是在设施保护下进行农业生产。发展保护地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取向之一,实施“百万亩计划”是我省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效益农业,构筑后发优势,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大规模地发展保护地生产,可以有效地解决冬季农业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大量剩余的问题;可以有效地克服气候条件限制,大规模地实现冬季生产创收,大幅度地增加农民收入;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面积生产效益;可以有效地抗灾、避灾,显著提高我省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可以高效地利用水源、耕地等有限的农业资源,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可以有力地带动农产品市场、运输业、加工业及建材制造、生资供销、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餐饮旅店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实施的原则与方法
实施“百万亩计划”应本着瞄准市场,科学选项;土洋结合,效益优先;集约生产,优质产出;合理布局,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等原则进行,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项目的选择及市场取向。根据对当前省内外保护地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和生产发展趋势的调查分析,实施“百万亩计划”应重点发展6个方面的生产。一是继续扩大发展反季蔬菜生产。实践证明,我省除12、1、2三个月的果菜类需一定的外菜补充外,其余反季蔬菜均可实现自给,但目前的实际自给率不足40%。因此,要加快发展反季蔬菜生产,遏制并扭转早春、晚秋外菜大举压进的局面,夺回本省生产应有的市场份额。同时积极开拓黑龙江、内蒙古、特别是俄罗斯反季菜市场。二是大力发展反季瓜、果生产。这类生产目前尚处在起步阶段,具有着极大的市场空间,主要是东北各大中城市,同时还可返销南方。三是大力发展食用菌生产。近年来,南菇北移生产趋势逐年增强,北方市场对食用菌消费的认同程度也明显提高,国内外、省内外市场都具有较大空间。四是积极发展花卉、苗木生产。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加工转化水平的提高,鲜切花、君子兰、芦荟等花卉生产都显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五是积极发展棚室畜禽养殖业。利用暖棚饲养畜禽,可以有效地促进畜禽增重,减少饲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冬季畜禽生产的发展。六是积极发展美蛙、蜗牛等各种特种经济动物饲养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