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务登记户籍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
税务登记户籍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浙地税征[2001]9号 2001年3月8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
  为全面核实税务登记户籍管理情况,夯实税收征管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经研究,省局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税务登记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1、清理的对象:在我省范围内经各级工商、民政、编委等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应依法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和个人;
  2、清理的重点:对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或注销手续)而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注销手续),已在国税办理税务登记(或注销手续)而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或注销手续)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和个人重点进行梳理和清查。
  二、清理检查的组织和分工
  本次税务登记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处、股)牵头组织,各基层征管单位(征管分局、中心税务所,下同)具体核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处、股)负责向同级工商、国税、民政、编委、外经贸委、公安、房管等部门收集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业户的户籍情况的电子资料(或书面材料),按基层征管单位的管辖范围进行归集整理和分类汇总后,以软盘的形式下发给相应的基层征管单位,并负责对基层征管单位清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和有关材料的整理、汇总。
  基层征管单位负责将征管科(处、股)整理后下发的本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业户的户籍资料与实际登记注册的纳税人户管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核对,找出差异的户数、分析差异的原因、及时总结上报有关清查工作的结果。
  三、清理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税务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不可缺少的税收征管基础性工作,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和首要环节。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税务登记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查工作,并要在人员、交通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和促进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组织实施;各级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处、股)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专项清查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的有序衔接和顺利开展;各基层征管单位一定要把本次专项清查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第二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基层领导要亲自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