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铁路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联运服务收费的复函
(桂价格字[2001]84号 二00一年三月九日)
柳州铁路局:
你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联运服务收费的请示》(柳铁价函[2001]3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代理报关服务收费,按附件一所列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仓储保管服务收费,按附件二所列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联运服务费,在提供附件三所列的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按合同(或协议)货物价值的6%以内收取。具体标准由柳铁物价管理机构根据货物运输代理联运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项目、成本费用等情况核定,报自治区物价局备案。收取货物运输代理联运服务费后,除铁路主业运杂费外,不得向货主(委托方)收取其他服务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联运服务收费,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严禁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搞好明码标价,接受货主和社会监督。
本文从2001年3月10日起执行。
附一:代理报关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略)
附二:仓储保管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略)
附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联运服务内容
附三: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联运服务内容
1、负责与国外铁路部门联系、落实进出口联运计划。核实联运车辆状态、质量,口岸站过轨车计划平衡,疏通保留车。
2、负责进出口货物的交接、分拨、转关、领回核销单、出口退税、商务记录、代缴进口关税、向货主提供联运咨询服务及测算国内、国外段运费,与国外货主联系、传真、通讯,或到境外与外国铁路车站、货主协商货代事宜,接收单证。
3、负责联系车站安排装车、优先编组、挂运。监督货物在境内外国境站的换装。对装载进出口货物的车辆运行实行全程监控服务。
4、对公路进出口货物的请车、接货、核单、随口岸管理机关人员查货、点货。监督货物交接装车、发货、代理缴纳口岸上各种费用,办理出口退税。
5、对从铁路进口的货物需办理国内运输时,负责申报铁路运输计划,填写运单、测算运费,代结算运杂费、监督装车、监控车辆运行至目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