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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我区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进入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我区经济增长对投资的需求将不断增大。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投融资体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转变政府投资职能,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政府宏观调控的投融资本制。改革投资管理方式,对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拓展新的筹资渠道,改变外资少、内引资金少、民间投资少,国有投资孤军奋战的局面,逐步形成国内与国外、政府与民间、自筹与负债、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结构合理、主体多元的资金构成格局。建立以政策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第三,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为了确保今年一批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年度的投资项目要逐个排队,认真做好衔接。在确定重点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投资责任制,把项目目标、任务具体化,落实到部门、地市和项目业主。根据年度责任目标,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对跨地区、跨行业重大项目的调研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计划、财政、建设、土地等部门以及相关地市,要围绕项目的开工和建设,在项目审批、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落实配套资金等方面,各负其责,为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做好服务。加强对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工程审计。加强重点项目的动态管理,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及使用、建设进度及投资概算等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国债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围绕西部开发和“十五”计划的实施,抓紧制定和完善一批重大规划,加强项目策划阶段工作,加大前期规划转化为具体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工作力度,抓好一批已经立项的重大项目的可研和开工前准备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改进前期工作方法,拓宽思想,积极引进国内权威机构和国外咨询机构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制度。努力增加项目前期经费的投入。“十五”期间要建设的重大项目,要力争2002年以前完成前期工作。
  第五,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计划工作水平。
  深入学习和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增强做好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加强对重大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要增强机遇意识,用好用足政策,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围绕“十五”计划和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强对建设南(宁)贵(阳)昆(明)经济带、加入世贸组织的应对措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改善人民生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控、预测和分析,注意把握经济发展趋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提高计划工作的预见性。加强对经济、科技、社会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重要信息,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对微观经济活动进行引导。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尤其要进一步规范计划工作、投资和项目管理行为,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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