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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浙价商[2001]83号 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


省出版总社:
  根据国家计委、新闻出版署《关于核定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2134号)精神,现就我省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定中小学教材价格。经核定,适当降低我省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内文)印张价格,封面和插页价格仍按原价格执行,具体价格见附表。
  二、停止提取中小学教材价格调节基金。从2001年秋季起,原规定在52克凸版纸黑白版和80克胶版纸彩色版教材价格基础上每印张外加0.02元的价格调节基金停止提取,已提取的价格调节基金暂作挂帐处理。
  三、统一教材租型费率标准。文艺及外语(不含小语种)类教材的租型费率定为4%,其它类教材的租型费率定为3%。特殊教育使用及小语种外语教材的租型费率标准,由各出版社自主制定。非租型方式出版教材的稿酬标准,要按照国家版权局1994年4月下发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四、降低中小学彩色教材发行折扣率。出版社对省级新华书店(发行所)黑白版、双色版教材的发行折扣率继续按教材码洋的30%的标准执行;彩色教材的发行折扣率降为教材码洋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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