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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西省少儿电影电视演员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复函

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西省少儿电影电视演员
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复函
(赣价费字[2001]20号 2001年3月21日)


江西省少儿电影电视演员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办理少儿电影电视演员培训中心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
  为发展我省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加快人才的培养及开发,经核定,培训费按实际授课时数收取,每人每课时2.5元,资料费、场租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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