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
各部门、各单位减少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2001年3月19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省委2000年重点工作专题推进会议精神,省政府决定,要较大幅度地减少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实行办事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创建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45号)要求,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政府55个部门和单位呈报的2325项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规范。经清理,保留审批事项1042项,减少审批事项1283项,减少比例为55.2%。减少的审批事项中,其中,取消254项,下放68项,改为日常工作567项,合并394项。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现将其余事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黑龙江省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减少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省政府办公厅
(一)改为日常工作4项
1.车辆进京介绍信的管理
2.国徽及印章、印模的管理、制发
3.省政府工作人员证制发
4.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管理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取消7项
1.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的审批
2.全省经济类出国团组的审批
3.全省经济类出国团组用汇的审批
4.全省化肥、农药、农膜等商品出省运输的审批
5.全省成品油出省运输的审批
6.省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批
7.“三峡”、“三峡工程”和“支援三峡工程”冠名权的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取消4项
1.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的审批
2.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的审批
3.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的审批
4.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二)下放4项
1.县(市)旧货企业设立的审批
2.县(市)旧货市场设立的审批
3.县(市)新建加油站的审批
4.旅客客票销售网点设立的审批
(三)改为日常工作3项
1.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发放
2.生猪屠宰执法监督检查证的发放
3.全省黄金行业财务决算的监督管理
省教育厅
(一)取消7项
1.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审批
2.省属普通高校、直属单位购买专控商品(小汽车除外)的审批
3.全省中小学设立校办企业的审批
4.市(地)教育学院继续教育方案的审批
5.市(地)教育学院院长培训方案的审批
6.全省中等师范学校保送生的审批
7.省属高校学报年检的核准
(二)改为日常工作65项
1.普通专科学校讲师评审权的确认
2.中小学生(课余)艺术等级考核的管理
3.全省教育强乡(镇)评选
4.“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
5.省属普通高校学籍管理
6.全省中等师范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下达
7.广播电视大学及其附设中专部学籍管理
8.“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省级教研中心的监督管理
9.“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区域性实验的监督管理
10.直属事业单位、省属普通高校、全省普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
11.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下达
12.成人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下达
13.中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下达
14.省属普通高校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
15.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
16.省级学术带头人评审
17.国家级模范教师评选
18.省级模范教师评选、表彰
19.黑龙江省“振兴教育奖”评选
20.省属普通高校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
21.有关高等学校高、中级教师职务评选委员会的组建
22.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广告的监督管理
23.直属事业单位、省属普通高校产权证的管理
24.直属事业单位、省属普通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
25.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26.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27.省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的评审
28.省属普通高校高级专家延聘的管理
29.全省高校教授、副教授的评审
30.省民族师范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下达
31.省朝鲜族教师进修学院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下达
32.与吉林、内蒙两省(区)对换招收大中专学生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下达
33.通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县(市、区)名单的审查
34.全省语言文字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
35.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
36.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验印
37.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
38.广播电视大学及其附设中专部毕业证书验印